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55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
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
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
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
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收到酒泉
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甘 09 破申 1 号、(2024)甘 09 破申 1 号之
一),公司债权人广州旷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
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
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
管理人。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
人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将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届满,公司现阶段正在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
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同时与已完成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
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甘肃
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重
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债权申报审查、资产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
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
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