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1 00:46: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729,7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4%)的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减持计
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
日收到 5%以上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
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7,729,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本的 0.84%。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中关村并购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则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用于认购股份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中关村并购基
金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办理。
购基金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其通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自该次非公开
发行结束之日起已超过 36 个月,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关村并购基金已
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况、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股东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华网安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