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授予日)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股) 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100 人)
三、预留部分
预留部分 235,400 19.37% 0.122%
合计 1,215,090 100.00% 0.6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所致。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