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强莹、余瑞玉、俞红海、沈永明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