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31 23: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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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以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
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19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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