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上午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
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述股东
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号 1 号楼 1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 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 人,应选 6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人,应选 3 人;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人,应选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00 为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上述候选人的简历等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号楼 13 楼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张志锐 王丽梅
联系电话:028-85557733
传 真:028-85536399
电子邮箱:dongmi@joyouai.com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 1 号楼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51172”,投票简称为“君逸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本次采取等额选举
方式。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君逸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选
举票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应选 6 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董事的议案
√
董事的议案
√
董事的议案
√
事的议案
√
董事的议案
√
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的议案
√
议案
√
议案
应选 2 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监事的议案
√
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投票说明: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
的,视为弃权。
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
候选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
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
部责任。特此承诺。
印件),登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