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7.41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前期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随即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421.0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1 人,行权价格为 26.88 元/份。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7 人,授予价格为 13.44 元/
股。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
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8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权数量为 91.0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4 人,行权价格为 20.63 元/份。
(二)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的审议程序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
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
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有权办理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此,本次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故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如下表所示: 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报表审计报告》(勤信审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实现归母净利润不 字【2024】第 1458 号),
期 低于5000万元 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入 18.14 亿元,达到了业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绩考核目标,满足本项解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17 名激励对象中:
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 1、1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
“D(不合格)”四个等级,解除限售期内,依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审
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 议通过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 万
考核等级 A(优秀) B(合格) C(需改进) D(不合格) 股限制性股票;
个人层面解 2、16 人 2023 年度绩效考
除限售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二)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2 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7.41 万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16 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
激励对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量(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
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16 人)
合计 24.70 7.41 30.00%
注:上表中不包含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1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除了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尚未届满且拟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届满之外,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本
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