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31 1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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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合
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票期权数
量由 1,000.00 万份调整为 1,300.00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0.00 万
份减少至 1,295.32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87 人减少为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
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
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58.815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
票期权数量由 1,295.3200 万份减少至 1,236.5047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05 元/份。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9.43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4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5.46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236.5047 万份减少至 1,091.6037 万份。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5 元/份调整为 9.75 元/份。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份调
整为 9.45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
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8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091.6037 万份减少至 1,051.8945 万份。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内 1 名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 0.000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051.8945 万份减少至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内 1 名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对该部
分尚未行权的 0.000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公司董事
会决定对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已按照《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
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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