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4-05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
楼 A402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0.06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0,801,353 99.5100 331,523 0.4082 66,300 0.081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0,223,759 98.7987 896,417 1.1039 79,000 0.09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年度向特定对 ,277 23 0
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 1 项议案对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益文、李诗滢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