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4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美萍女
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
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监事许坤明因其配偶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两名监事对
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名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1,27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许坤明因其配偶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两名监事对
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