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全部行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
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
全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公司 71 名激励对象行
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
件,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
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当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行
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6)。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
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
全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公司 108 名激励对象行
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
件,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当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
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9)。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
司层面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未达 100%,公司全部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部分达成,公司 143 名激励对
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
条件,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当期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
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2)。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3)。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
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