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31 00:12: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洪昀先生、李斌女士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关于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洪昀先生、李斌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慧智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