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委员,应到委员三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三名,三名委员参与
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人才稳定性等综合因素制定的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战
略目标实现而实施的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权益份额分配上,公司亦坚持份
额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使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的绑定,
形成利益和事业共同体,进一步激发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潜能,进一步稳定
和鞭策核心骨干员工,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遵循公司“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薪酬奖励体系,同意公司决定对本员
工持股计划内容进行部分修订,在持有人职务变更情形下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理方式
中,新增在持有人出现降职时,公司可对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调减的相关
条款。新增该条款,更加体现了公司、股东、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且上述调整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发展的目标和员
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薪酬奖
励体系,同意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进行部分修订,并同步修订《公司中长期
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各
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员工尚未完成资金筹措,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
月内完成股票购买。
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 6 个月,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