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
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
王长春 李劲松 魏 锋
郑 康 赵伟宏 徐亚丽
赵一方 张苏彤 赵锡军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73,187,168 股
(二)发行价格:5.70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7,166,857.60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9,370,061.1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指 内容
发行人、长亮科技、公司、上
指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指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董事会 指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普通股、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7 月 3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元、万元、亿元 指
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
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2012 年 8 月 17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348.SZ
股票简称 长亮科技
发行前注册资本 731,871,682 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春
董事会秘书 徐亚丽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联系电话 0755-86168118
联系传真 0755-861681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95868L
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咨
询;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人才培
经营范围
训。自有房屋租赁。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
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从事技
术进出口业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与相关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主要包括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大数据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及全面价
值管理解决方案等信息化服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两项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
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议案。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
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417,166,857.60 元,发行股数为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
的全额资金汇入海通证券为长亮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
报字(2024)第 10946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海通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
人民币 417,166,857.60 元。
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长亮科技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225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止,长亮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用人民币(不含税)7,796,796.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370,061.1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187,168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36,182,893.13 元。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5.70 元/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股) (元) (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 5.70
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
合计 73,187,168 417,166,857.60 -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7 月 3 日,发
行底价为 5.70 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
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 5.70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73,187,168 股(为本
次募集资金上限 57,258.63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5.70 元/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10%,即 73,187,168 股的孰低值)。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发
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 57,258.63 万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金净额为 409,370,061.13 元。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明细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合计 7,796,796.47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
的全额资金汇入海通证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
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
第 10946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海通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长亮科技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225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止,长亮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用人民币(不含税)7,796,796.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370,061.1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187,168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36,182,893.13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3,701,754
限售期 6 个月
(2)UBS AG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3,157,894
限售期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982,456
限售期 6 个月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4,736,842
限售期 6 个月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
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84,210
限售期 6 个月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08,771
限售期 6 个月
(7)周海虹
姓名 周海虹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0319**********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获配数量(股) 3,157,894
限售期 6 个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项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631,578
限售期 6 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631,578
限售期 6 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631,578
限售期 6 个月
(11)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般胜招龙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2090 室
法定代表人 李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8RC8R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2,613
限售期 6 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4 年 7 月 5 日 8:30-11:30,在发行
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0 个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其中 10 家投
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
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5.70 元/股-6.66 元/股。
具体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1 1,500.00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发行股份数量上
限,认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且认购家数未超过 35 家,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经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确定的发
行价格 5.70 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 3 个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
发送的相关追加认购文件,报价符合《追加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有效报价。追
加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申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
内。
(2)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70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
定为11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3,187,168股,募集资金总额417,166,857.60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限售期情况如
下:
发行价格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元/股)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 5.70
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
合计 73,187,168 417,166,857.60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
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根据发行人及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本次认
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
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
(十一)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书》《追加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
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本次发行相关过程符合《管理办法》《承
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长亮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48;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量(股)
(%)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
合计 188,833,587 25.81 92,612,9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 境内一般法
术有限公司 人
合计 196,535,848 24.41 105,770,802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73,187,168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
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合计 731,871,682 100.00% 73,187,168 805,058,850 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类别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3 0.04 0.03
每股净资产 2.16 2.05 2.47 2.37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计 244,564.98 250,606.34 248,217.92 236,516.88
负债总计 86,698.43 92,446.35 98,577.56 86,704.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866.56 158,159.98 149,640.36 149,812.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865.68 191,786.26 188,721.87 157,201.88
利润总额 -380.90 3,713.29 3,332.24 13,889.31
净利润 -378.92 3,212.54 2,416.97 12,74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78.92 3,214.63 2,248.25 12,613.04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585.44 2,573.66 891.78 10,611.72
有者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65.82 10,570.06 -8,318.22 3,343.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55 -5,053.18 -6,064.21 -2,648.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25.52 -8,349.73 12,690.19 7,504.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833.38 -2,693.33 -1,210.57 7,677.23
项目
流动比率(倍) 2.46 2.38 2.23 2.16
速动比率(倍) 1.78 1.90 1.75 1.5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54% 54.63% 54.73% 48.6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45% 36.89% 39.71% 36.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
股净资产(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27 2.07 2.68 2.97
存货周转率(次) 0.38 3.03 2.62 2.06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2 0.77 0.78 0.71
利息保障倍数(倍) -0.88 4.09 3.04 1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5 0.14 -0.11 0.05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2 -0.04 -0.02 0.11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值;
(8)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升趋势。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
分别为 86,704.16 万元、98,577.56 万元、92,446.35 万元和 86,698.43 万元,总体
呈先升后降的趋势。
万元、188,721.87 万元、191,786.26 万元及 28,865.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12,613.04 万元、2,248.25 万元、3,214.63 万元及-378.92 万元;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611.72 万元、891.78 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盈利能力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为:①以银行为代表的金
融机构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带来金融科技人才竞争异常激烈,使得行业人力成
本普遍上升,进而导致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②公司加快战略转型,逐步从聚焦
中小银行拓展至大行客户,由于大行项目复杂,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且项目实
施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成本增幅较大;③部分子公司盈利不达预期造成大额商誉
减值,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降幅较大;④公司为激发员工积极性,实施股权激励,
计提股份支付费用,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降幅较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公司经营业绩及获得或偿还银行贷款
的影响,2022 年受公司业务战略调整的影响,公司客户结构趋向集中于大型银
行类金融机构,由于该类客户付款周期普遍较长,回款较慢,使得公司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较高,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减少。2023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及加强费用管控所致。2024 年 1-3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软件行业内人力成本较为固定及收入确认存
在季节性特征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与公司购建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股权投资相关,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2021
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少,主要系 2021 年处置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与公司获得或偿还银行贷款相关,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
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保荐代表人: 余冬、薛阳
项目协办人: 王雅论
项目组成员: 杨雨樵、齐东浩、屈亮瑜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电话: 021-23180000
传真: 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游晓、王红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电话: 0755-33256666
传真: 0755-33206888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 蒋晓明、胡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四)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 蒋晓明、胡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海通证券指定余冬和薛阳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
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余冬: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自
项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 IPO 项目、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安徽六国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债项目、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
司的尽调和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薛阳: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
理。自 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微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深圳市微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 IPO 项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宁波激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项目、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尽调和辅
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海通证券认为:长亮科技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保荐发
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面确认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