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谭丽霞女士、Jun Xu(徐
俊)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独立董事洪
瑛女士、贾继辉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王全立先生、独立董事卜祥瑞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推举,本次会议由 Jun Xu(徐俊)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
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正案见附件 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谭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 Jun Xu(徐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
副董事长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详见附
件 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 Jun Xu(徐俊)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请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黄勤兵先生出任
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继续聘请陈乐奇先生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继续聘请刘峥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聘
任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邱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邱宏女士联系方式附后,其简历详见附
件 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邱宏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电话 021-22130888-217 021-22130888-217
传真 021-37515869 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朱雪莲女士担任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朱雪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了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
下:
战略委员会(九名):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
先生,谭丽霞女士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三名):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龚鹰女士,洪瑛女士为召集
人;
提名委员会(三名):卜祥瑞先生、王全立先生、洪瑛女士,卜祥瑞先生为
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贾继辉先生、谭丽霞女士、洪瑛女士,贾继辉
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上述各委员简历详
见附件 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
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不在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应至少占两名,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 立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
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成员 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知识和商业经验。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
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为两名。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
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占两名。 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
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5: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Jun Xu(徐俊):美国国籍,1964 年 9 月出生,博士。2000 年至 2003 年期
间曾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1 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201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
至 2022 年 8 月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上海莱士董事长;
Jun Xu(徐俊)先生与上海莱士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海
莱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Jun Xu(徐俊)先生持有 1,218,2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Jun Xu(徐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积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
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1991 年至 2002
年期间、2004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
沈积慧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
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积慧先生持有 678,0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积慧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积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陆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博士。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上海莱士总裁医学事务助理;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博士后,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费城儿童医院血液科从事基因治疗相关工作;
月任上海莱士研发部总监;现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莱士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3 月起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
陆晖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
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晖先生持有 546,5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陆晖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陆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
计师。曾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安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
处投资经理,汉鼎亚太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总裁;现任上海鲁班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6 月至
年 3 月起任上海莱士董事会秘书。
刘峥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
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峥先生持有 766,6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刘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刘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正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学士。1992
年加入上海莱士,曾任血浆筛选部经理、血浆部经理、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质
量总监、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负责人。现任上海莱士质量受权人;广西莱士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起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
宋正敏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
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正敏女士持有 221,0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宋正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正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勤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
任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工业业务市场部总监;2018-2021 年任杭州火石
创造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负责人职务。
除前述曾担任海尔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相关职务情况外,黄勤兵先生与上海莱
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黄勤兵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勤兵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勤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乐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8 月出生,硕士,注册
会计师。2009 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9 年硕士研究
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专业(FMBA)。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巴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高级财务
经理,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
公司董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同
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0 月起任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
陈乐奇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
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乐奇先生持有 50,0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乐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乐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2 月出生,本科。2013
年 7 月年起在上海莱士任职,2018 年 8 月起任上海莱士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邱宏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
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宏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邱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邱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附件 7: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朱雪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4 月出生,高级会计
师。曾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9 年 4 月加
入上海莱士,先后担任财务经理、数据分析小组组长、数据及信息管理部经理、
内审部负责人。
朱雪莲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
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雪莲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雪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
条件和要求。朱雪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8: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简历
谭丽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经
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瑞士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高级专
业研究博士,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P),享
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谭丽霞女士于1992年8月加入海尔集团,并先后担
任海尔集团海外推进本部本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首席财务官、副总裁、高级
副总裁等岗位,现任海尔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2018年7月至今担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7月起担任上海莱士董事长。目前,谭丽霞女士还担任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政协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谭丽霞女士曾获“2006年度中国总会计师年度
人物”、“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2006年)、“全国优秀企业家(2013-2014年
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13年度、2014年度)、“全国三八
红旗手”(2015年)、“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或奖项。
除上述担任海尔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的相关职务情况外,谭丽霞女士与上海
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谭丽霞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谭丽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Jun Xu(徐俊):美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博士。2000年至2003年期间
曾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1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8
月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7月任上海莱士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
上海莱士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上海莱士总经理;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副
董事长。
Jun Xu(徐俊)先生与上海莱士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海
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Jun Xu(徐俊)先生持有1,218,200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Jun Xu(徐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王全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二所九室主任、副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事医学科学院九所一室主任、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输血科主任、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输血科主任。现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输血
医学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亚太血型与基因组协会会长,中国输血
杂志顾问。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董事。
王全立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
份的股东(含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全立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王全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nez Carrió:西班牙国籍,1981年9月出生。Amarant先生毕业
Amarant Martí
于庞培法布拉大学,获得生物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在公共卫生和生物医学研
究(巴塞罗那自治大学)以及管理学(伦敦商学院;ESADE商学院;乔治城大学
麦克多纳商学院)专业学习,于2007年加入西班牙基立福公司,并自此在商业领
域、一般事务管理以及企业和业务发展方面担任重要职务。2009年借调英国。此
后调至上海直到2016年期间担任基立福关联公司的首席代表,后任总经理和法定
代表人,目前为该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西班牙基立福总部的行政领导团队成员;
其目前担任东亚事务副总裁,向首席执行官报告,并负责监督基立福关键战略市
场——中国和日本地区的战略、执行以及公司发展;另外,Amarant先生作为联
盟负责人、负责所有与上海莱士有关的联络工作,并推动现有的战略伙伴关系发
展。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董事。
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除担任基立福(为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东亚事务副总裁、基立福关联公司董事长、西班牙基立福总部的行
政领导团队成员以及与Tomás Dagá Gelabert先生和David Ian Bell先生同任职于
基立福外,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与上海莱士、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龚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及资保部副总经理职务。
龚鹰女士除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相关职务外,与上海莱士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龚鹰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龚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琮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
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业务董事职务。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董事。
顾琮祺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
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
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顾琮祺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顾琮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洪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
资深注册会计师 FCPA、澳洲资深执业会计师 FCPA、香港执业会计师国际会员
IACPA、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附属会员、美国 PCA0B 注册会员。曾任中京富会
计师事务所(中外合作)董事长、首席合伙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600019)独立董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0690)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301066.SZ)独立董事,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10.SZ)
独立董事等。现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Fortune 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s Pty Ltd 董事长、香港富勤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富勤国际(亚太)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富勤国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6058.HK)独立董事等。2024 年 7 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洪瑛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瑛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洪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贾继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 月出生,医学博士,历任
山东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医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院副院长、护理学院院长、齐
鲁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教授。2024 年 7 月起任上海莱士
独立董事。
贾继辉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海莱士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继辉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贾继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卜祥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
任中国人民银行海龙县支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副处长、处长(兼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处长;中国工商
银行吉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
卜祥瑞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莱士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卜祥瑞先生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卜祥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