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
于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文件资料。鉴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
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 喆 蔡洪平 吴 弘 孙立坚 叶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