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 7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
符合条件的 7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18,556 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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