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
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
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1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