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30 17:58: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 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97.5024 万股,发行价格 1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金金额为 63,331.2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拟使用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
     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124,519.80   83.01%
注: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 38,844.92 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
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需
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
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
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
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一)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定期梳理各募投项目实施
的人员名单;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等费用支付审批流程提
交付款申请,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三)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人员费用,按照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流程,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等额款项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
    (四)公司财务中心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
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
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
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                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电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