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30 0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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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近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志江先生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李志
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0000%)。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00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具体减持数量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进行。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份自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股份
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股东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
情形
   持股 5%以上股东李志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减持万润科技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不得减持万润科技
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最终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指引的规定减持万润科技股份,及时告知万润科技
减持情况,并授权委托万润科技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以公司在上述指
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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