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海霞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 1083 号步步高梅溪商业中心 A 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ST 步高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 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报 告 书/本 权 益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步高,证券代
上市公司/*ST 步高 指
码:00225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
步步高集团 指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产投投资 指 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湘潭中院 指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重整计划(草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指
案)》 (草案)》
《重整计划》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因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暨《重整计划》执行导致上市公司
总股本变动而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使得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填
注册资本 121,768.270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745939848T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商业、股权的投资;投资及财务咨询服务
(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
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
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
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 年 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海霞
姓名 张海霞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3041968********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
通讯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 1083 号步步高梅溪商业中心 A 区 13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长期居 其他国家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职务
住地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王填 无 男 4303041968******** 中国 长沙 否 董事长
陈志强 无 男 4303021969******** 中国 湘潭 否 董事
刘亚萍 无 女 4301041968******** 中国 湘潭 否 董事
总经
张露丹 无 女 4303041963******** 中国 长沙 否 理、董
事
罗伟新 无 男 4303021968******** 中国 湘潭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的股权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王填为步步高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通过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合计控制
步步高集团 72.27%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张海霞及其配偶王填合计持有步步高集团 72.27%的股份,同时,张海霞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 6.18%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规定,张海
霞与步步高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湘 03 破 16-21 号、(2023)湘 03 破 14-20 号、(2023)湘 03 破 15-20
号、(2023)湘 03 破 17-15 号、(2023)湘 03 破 18-17 号、(2023)湘 03 破 19-
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步步高以现有总股本 840,218,65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转增 2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848,481,036 股(最终转
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的数量为准)。本次转增后,步步高总股本由 840,218,653 股增加至 2,688,699,689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作如下安排(最终以人民法院确定为
准): 1,175,316,633 股股票用于有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673,164,403 股股票用
于清偿各类债权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本次权益变动前,步步高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99,251,438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23.71%,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步步高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张海霞持有上市
公司 51,958,32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8%。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张海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51,209,760 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29.90%。
步步高集团放弃所持上市公司 215,850,738 股股份(2023 年 1 月 11 日持股数量)
对应的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合计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51,958,3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步
步高集团持股比例稀释为 7.41%,张海霞持股比例稀释为 1.93%,信息披露义务
人步步高集团及张海霞合计持股比例为 9.34%;步步高集团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比例为 0,张海霞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1.93%,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
张海霞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以及除按照《重整计划》后续信
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发生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
或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99,251,438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23.71%,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步步高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张海霞持有上市公司 51,958,32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8%。信息披露义务人步
步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51,209,760 股股份,合计持
股比例为 29.90%。
步步高集团放弃所持上市公司 215,850,738 股股份(2023 年 1 月 11 日持股数量)
对应的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合计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51,958,3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步
步高集团持股比例稀释为 7.41%,张海霞持股比例稀释为 1.93%,信息披露义务
人步步高集团及张海霞合计持股比例为 9.34%;步步高集团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比例为 0,张海霞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1.93%,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
张海霞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93%。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湘潭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步步高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步步高
集团持股比例稀释为 7.41%,张海霞持股比例稀释为 1.93%,信息披露义务人步
步高集团及张海霞合计持股比例为 9.34%;步步高集团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为 0,张海霞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1.93%,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及张海
霞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9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步步高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99,251,438 股股票,其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海霞持有上市公司 51,958,322 股股票,全部处于
质押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步步高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但仍不具有表决权;步步高集团及张海霞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法律程序
力为由,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因龙牌食品认为步步高具备
预重整的条件,一并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7 月 17 日,湘
潭中院作出(2023)湘 03 破申(预)10-2 号《决定书》及(2023)湘 03 破申
(预)10-3 号《决定书》决定对步步高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商业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中院作出(2023)
湘 03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7
日,湘潭中院作出(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指定步步高清算组担任
步步高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 年
案)》。
(2023)湘 03 破 16-21 号、(2023)湘 03 破 14-20 号、(2023)湘 03 破 15-20
号、(2023)湘 03 破 17-15 号、(2023)湘 03 破 18-17 号、(2023)湘 03 破 19-
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步步
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王 填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张海霞
(本页无正文,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王 填
(本页无正文,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张海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湘潭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步高 股票代码 002251.SZ
湘潭市雨湖区昭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街道韶山西路 309
一名称 有限公司 一注册地
号步步高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海霞 湖南省长沙市****
二名称 二住所
有? 无?
增加? 减少? 步步高投资集团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股份有限公司与
数量变化
生变化? 张海霞为一致行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 251,209,760 股(拥有表决权 51,958,322 股)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29.90%(拥有表决权 6.18%)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减少 20.55%,拥有的表决权变动比例减
股份数量及变动
少 4.25%
比例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时间:法院裁定股份过户后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方式: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因执行法院裁定上市公司资本公
动的时间及方式 积转增股本进而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 前6个 月 是 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
王 填
(本页无正文,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