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9 2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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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6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
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998,41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80%。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1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67,68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51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25人,代表股份21,957,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
人,代表股份21,95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14,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73,6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4%;反对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0%;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3,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93,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6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6,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8%;反对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95,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9%。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0,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89,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5%。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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