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9 21:19: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7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
成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增补了新的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同意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调整后的组成情况如下:
姚作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
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借新还旧,归还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
 (编号:华兴供应链综字第 20230810001 号)及补充协议(编号:
华兴供应链综字第 20230810001 号补 1)项下授信,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授信
额度,并以公司所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6,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股份总数的 4%)提供最高额质押,公司董事
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授信事项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股权质押办理完毕后,公司质押所持东莞证券的股权比例不
会超过所持东莞证券股权比例的 50%。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