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宿迁涵邦”)持有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43,338,4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经宿迁涵邦内部决策,宿迁涵邦拟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3,338,4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1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26,53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1.58%。采用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8%。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
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视
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
宿迁涵邦 5%以下股东 43,338,400 2.58%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 拟减
计划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交易 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量(股) 减持 份来 原因
比例 区间
期间 源
宿迁涵邦 不 超 过 : 不 超 2024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 过 : 16,800,000
股 2024
大宗交易减持,不 /11/
超 过 : 26,538,400
股
注:上表的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持安排。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规定的,本公司(企业)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2)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涵邦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公司(企业)将按照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
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企
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
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公司减持时,应当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干规定》、《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就上述全部承诺事项,如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最新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若本公司(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宿迁涵邦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宿迁涵邦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宿迁涵邦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
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
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