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市春立
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春立医疗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8.5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7,145
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83,568,5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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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27,14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227,145 股。公司总股本为 383,568,5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 227,145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83,341,355 股,按照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 0.362 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
额 138,769,570.51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
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383,341,355×0.362)÷383,568,500≈0.3618 元/股。
以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3.45 元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13.45-0.3620)÷(1+0)=13.0880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3.45-0.3618)÷(1+0)=13.0882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3.0880-13.0882|÷13.0880=0.0015%。小于 1%。
因此,公司以 2024 年 7 月 8 日的股票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
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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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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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畅 茹 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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