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9 1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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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 11,291,600 股公司股份,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 1,746,472,532 元变更为 1,735,180,932 元,总股本将由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
公告》
  (临 2024-05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临 2024-06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30-18: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 1 号创智云中心 A1 栋 30 层
  联系人: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
  传真:0431-85161071
  电子邮箱:IR@ndgf.net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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