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增持
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增持情况: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
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香港”)
通知,伊泰集团香港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7 月 2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再次增持公司股份 27,041,0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2%。结合伊
泰集团香港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 B 股 31,544,333 股的情形,前次增持与本次增持的增持比例总额已达公司
总股本 2%(统称“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前次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增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5)。本次增持是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
(公告编号:临 2024-003)的增持计划实施,
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伊泰集团香港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
份。
? 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一、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伊
泰集团香港通知,伊泰集团香港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期间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公司股份 27,041,0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92%,结合伊泰集团香港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B 股 31,544,333 股的情形,前次增持与本次增持的增持
比例总额已达公司总股本 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 名称 伊泰集团香港
义务人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权益变动 2024/1/31
集中竞价 流通 B 股
明细 2024/2/1-
合计 58,585,350 2
增持资金来源 伊泰集团香港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前 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后持
持有公司股份 有公司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 1,912,000,000 65.27 1,970,585,350 67.27
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
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增持 2%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