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2023 年 8 月 15 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
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