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聚辰股份
股票代码:688123
信息披露义务人: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ROOM 1901,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
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聚辰股份 指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为 IPV Capital II HK
信息披露义务人、聚辰香港 指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CAUSEWAY BAY, HONG KONG
SYSTEM PRODUCTS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以及受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9,446,6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7.8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7,805,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2%。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446,630 7.81 7,805,073 4.92
聚辰香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46,630 7.81 7,805,073 4.92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系聚辰香港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的持股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股本 158,699,212 股测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询价转让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
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220,546 股股份,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82%;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期间受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
属导致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降低 0.07%;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3,1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1,220,546 0.82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 0.07
聚辰香港 2024 年 4 月 17 日
询价转让 2024 年 7 月 26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180,000 2.00
合计 / / 4,400,546 2.89
注:1、以上表格中“其他”变动方式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期间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
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披
露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Tan Terence Eng Chuan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聚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聚辰股份 股票代码 688123
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香港
公司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询价转让、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9,446,63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8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7,805,073 股;持股比例:4.92%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4,400,546 股;变动比例 2.89%(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及变动比例 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聚辰香港的持股数量相应有所增加,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出具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Tan Terence Eng Chuan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