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联泓新科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4,736 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874.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874.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61,000.0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92,766.34 161,000.00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
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 32,564.97 万元及利息变更用于投资新
建“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节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额 金额
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
级改造项目
学品项目
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合计 161,000.00 161,000.00 155,438.50 6,492.26
注:“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 930.7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
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共节余募集资金 6,492.26 万元,期
间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余额 1,680.28 万元,前述两项金额合计 8,172.54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72.54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
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