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4,736 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874.56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7,874.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61,000.00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92,766.34 161,000.00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
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原募投项
目“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
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实际投入 节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资金金额
四碳五综合利用及
烯烃分离系统配套
技术改造项目
EVA 装置管式尾技
术升级改造项目
细化学品项目
置项目
合计 161,000.00 161,000.00 155,438.50 6,492.26
注: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 930.7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
节约的原则,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
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共节余募集资金 6,492.26 万元,期间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余
额 1,680.28 万元,前述两项金额合计 8,172.54 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72.54 万元(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