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 5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
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6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 1 名
激励对象因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本期不予归属。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43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 1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43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 87,150 股。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
合计为 4,55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