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 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4-02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
由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云涛先生、何建锋先生、王德辉先生、
杨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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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苒洲先生、苏子豪先生、柯莉拉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苒洲先生、柯莉拉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子豪先生承
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李苒洲先生、
苏子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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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编号:2024-025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2024 年 7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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