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07-26 20: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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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林青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当代科技”)告知函,公司子公司过往与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
程施工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上述交易所涉工程建设
项目符合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经过评标定标等程序,以第
三方工程造价、预算为基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各工程项目正常推进且工程结算
以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转让子公司股权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上述转让子公司股权交易基
于相关政策及战略规划调整,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
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收购子公司股权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增持下属子公司股权,进一步
推进高端原辅料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公司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做
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四、关于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公司子公司购买物业
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系根
据经营发展需要而实施,能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才技术支持,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刘林青   周睿   张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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