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推
进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
开展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就交易方案中涉
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谈判。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预期不一,公司与部分交易
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正在努力与上述交易方、标的公司等相关方协商具体
解决方案,但相关方案的形成及实施尚需一定时间。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上述原因,本次交易预计无法按照原定方案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相关事项,公司经审慎研究与充分论证,拟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结合
目前本次交易事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并经公司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不存在公
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立金 官 峰 张 捷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