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七月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3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的议案》。
议案》。
选人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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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
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
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填错、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
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填写投票数。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作弃权处理。
七、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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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和电子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已提名毛嘉明、张斌、贾小艳、黄郁佳、钟静萱、吴最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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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已提名谢宜芳、庞春云、阮吕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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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已提名徐芳仪、林蔚伦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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