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蔡开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