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国电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80,124,21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05,985.02 元后,实际收
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 13,328,526,034.1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储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承诺使用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待使用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日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
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
置项目
合计 133.29 57.49 75.80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
中国电力建
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四
公司
道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中国电力建
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宣
公司
武支行
中国电力建 招商银行股
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
中国电力建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
公司
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 中国建设银
限公司 公司北京宣
序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武支行
中国银行股
中电建南方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
限公司
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 招商银行股
限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水电建 中国工商银
设集团国际 行股份有限
工程有限公 公司北京海
司 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电建
招商银行股
设集团国际
工程有限公
北京分行
司
浙江华东建 中信银行股
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电建集
中信银行股
团中南勘测
设计研究院
北京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 中国银行股
团中南勘测 份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院 北京中银大
有限公司 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
中国水利水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
局有限公司
厦支行
中国工商银
中国水利水
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
局有限公司
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利水 中国工商银
电第十四工 行股份有限
程局有限公 公司北京海
司 淀西区支行
合计 — 935,412,593.25
注:公司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募集账户资金余额与未使用资金差额主要为公司前次使用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临 2024-047 号公告,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将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7.33 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51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31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
司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31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4.31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
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4.3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中金公司对中国电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一飞 乔小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