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向宁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
综上所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余魏先生、刘向宁先生、毛庆传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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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