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浙江盛
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
目、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振光电
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变,对部分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调整
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
构;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增加 3 个技改方
向,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减少 1 个技改方
向。
? 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
项目、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安徽宏源
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
源”)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
实施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
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8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878.88 万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694.09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033.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6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到
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3]532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当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投项目本次变更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是否涉及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额 变更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系列电压等级输
一 27,585.80 27,585.80 否
电铁塔生产项目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
二 47,352.90 47,352.90
项目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
项目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
项目
三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61.30 25,061.30 否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注:2023年2月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元利江东”,该募投项目名称亦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三)本次变更事项概述
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由宏盛华源所属单位实施,
总投资 47,352.90 万元。原募投项目拟通过结合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需
求,行业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趋势,建设绿色生产车间,购
置设备,搭建智能化生产线等,助力公司生产流程优化,提升生产效
益和市场竞争力。
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对部分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进行变更,涉及变更金额 10,736.46
万元,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4 变更后项目
变更前拟投 变更后拟投
变更前总投 年 6 月 30 本次变更金额 变更后总投 达到预定可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入募集资金 变更情况 入募集资金
资额 日累计投入 及比例 资额 使用状态日
金额 金额
募集资金 期
对部分技改方向的 2,803.82
浙江盛达 9,081.30 9,081.30 507.25 9,081.30 9,081.30 2026.12
项目建设内容以及 (30.87%)
项目建设详细方案
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793.45
智 能 制 元利江东 2,589.80 2,589.80 133.13 2,589.80 2,589.80 2026.12
并根据调整后的实 (30.64%)
造 升 级
际需要相应调整各
改 造 项 3,317.90
安徽宏源 8,080.00 8,080.00 568.39 技改方向投资金额 8,080.00 8,080.00 2026.12
目 (41.06%)
及结构;安徽宏源增
江苏华电 9,490.00 9,490.00 610.60 加 3 个技改方向,浙 9,490.00 9,490.00 不延期
(13.44%)
江盛达减少 1 个技改
江苏振光 5,671.30 5,671.30 286.90 方向。 5,671.30 5,671.30 不延期
(44.9%)
合计 34,912.40 34,912.40 2,106.27 10,736.46 34,912.40 34,912.4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和新技术试点运用情况,需要对募投项
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募投项目中不
同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以调整发展方向、优化生产布局;三
是为保障募投项目更好的服务于各单位的产能需求和经营方针,新增
部分技改项目;四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变化以及部分预先设计方案
技术尚未成熟,取消部分技改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具体情况
(一)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
改造项目,总投资 9,081.30 万元不变,共有 7 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
其中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
色升级、智慧角钢仓储物流系统建设、自动上下料改造、综合能源项
目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
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
同时取消对新能源光伏支架车间建设的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二)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利江东”
)智能制造
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 2,589.80 万元不变,共有 4 个技改方向发生
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激光技术深
化应用及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
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
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三)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
改造项目,总投资 8,080.00 万元不变,共有 6 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
并新增 3 个技改方向。其中钢管(塔)杆智能焊接工作站、智能型钢
生产线、智能打包生产线为新增技改方向,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
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自动上下料改造、烟尘
专项治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
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
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四)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电”
)智能制造
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 9,490.00 万元不变,共有 6 个技改方向发生
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
绿色升级、原材料无人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综合能源
项目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
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
构。
(五)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光”
)智能
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 5,671.30 万元不变,共有 5 个技改方向
发生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角钢塔焊
接机器人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以及综合能源项目等技改方向
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
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及项
目实施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不存在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
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公
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
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
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
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