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5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4 亿元(含)、
不超过 8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此次回购的股
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出售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本次共回购 78,950,68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50%,
支付的总金额为 401,956,379.4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回购的最高价为 5.24 元/股、最低价为 4.92 元/股,均价为 5.09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将全部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对第二次回购的 78,950,688 股实施注销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154,694,195 元减少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
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大厦
(010)82275537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