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权条件的 234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67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5.72%。其中首次授予 1,34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4.59%;预留 33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1.1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6%。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248 人) 1201 71.92% 4.11%
预留 330 19.76% 1.13%
合计(251 人) 1670 100.00% 5.7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配偶、父母、子女。
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
相关信息。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8.19 元/份(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不低
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75%: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0.68 元/股;
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0.92 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
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该预留部分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
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
予,则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业绩考核为以上一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
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具体目标如下表所
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X1≥50% 100%
第一个行权期 50%>X1≥30% 8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1
X1<30% 0%
X2≥40% 100%
第二个行权期 40%>X2≥20% 8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2
X2<20% 0%
X3≥40% 100%
第三个行权期 40%>X3≥20% 8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3
X3<20% 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X2≥40% 100%
第一个行权期 40%>X2≥20% 8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2
X2<20% 0%
X3≥40% 100%
第二个行权期 40%>X3≥20% 8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3
X3<20% 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兴业皮
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届满。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一个行权期: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X1。 出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
当业绩考核目标 X1≥5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100%;当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业绩考核目标 50%>X1≥3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80%; 18,630.9609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当业绩考核目标 X1<3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0。 的净利润为 19,899.6879 万元,以 2022 年净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利 润 为 基 数 , 2023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 因此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0%。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 245 名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已
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余 234 名
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绩效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 100% 0%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M)×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
延至下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414.24 万份。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按照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19 元/份调整为 7.69 元/份。
件,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0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245 人,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实际登记的股数为 1,330 万份。
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股票期权 245 万份。
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69 元/份调整为 7.09 元/份。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5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
本次可行权数
已行权期 本次可行权 可行权数量占
获授的股票期 量占公司当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的数量(万 已获授期权的
权数量(万份) 股本总额的比
份) 份) 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31 人)
首次合计(234 人) 1,294.50 0 414.24 32% 1.4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配偶、父母、子女。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权条件成就公告日前
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在本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
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
权,由公司注销。
十、本次行权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首次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
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
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
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
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四、备查文件
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书;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