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6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海信家电」)控股子公司青岛海信日
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收到海信日立参股股东 Johnson Controls-Hitach
i Air Conditioning Trading (Hong-Kong) Limited 的控股股东 Johnson Controls-H
itachi Air Conditioning Holding (UK) Ltd.(「JCH」)的通知,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JCI」)持有 JCH 的 60%股权以及 Hitachi Global Life Soluti
ons,Inc.(「日立」)持有 JCH 的 40%股权将转让给 Robert Bosch GmbH(「Bosch」)(「本
次股权转让」),Bosch 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与本公司、海信日立、JCI、日立等签署了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协议》(「《利润分配协议》」)。
《利润分配协议》约定海信日立同意将不迟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向其董事会提交一
份提案,且海信家电同意派驻海信日立的董事投票赞成该份提案,对海信日立以下期间
范围内留存收益的 75%进行现金分配,期间范围及分配预计时间如下:(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留存收益(按 75%核算共计派发现金 3,249,223,272 元),该等
收益预计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孰早)分配;(2)2023 年 12 月
权转让交割日孰早)分配;(3)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当年至交割日期间留存收益,预计
在次年 5 月 1 日分配。
《利润分配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海信日立同意向其董事会提交一份
利润分配方案,且海信家电和 Bosch 同意由其各自派驻的董事投票赞成该份利润分配方
案。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仅在遵守任何分配法律的前提下,自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当年
起算的五年之内,海信日立每年向股东分配该年度不少于 60%的年度利润,以及在其后
的每五年为一期,在考虑海信日立经营现金流及后续年度中固定资产投资因素,确保海
信日立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股东额外分配该等五年期内每年年度利润总和的 20%。
本次安排有利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集中分配前期未分配利润,优化上市公司现金使
用效率,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减少资金闲置,增强财务稳健性,应对
经济的不确定性。除《利润分配协议》约定的履行条件之外,《利润分配协议》需按照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本次安排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如本公司收到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的现金分红,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将所得的现金分
红计入上市公司母公司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