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并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可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