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80 股。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因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根据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公司总
股本 614,788,022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603,300 股后的股份数量 614,184,722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2,127,708.30 元(含税),转增 294,808,666 股。
该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14,788,022 股变更为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完成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909,596,688 股变更为 915,353,148
股,注册资本由 909,596,688 元变更为 915,353,14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等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整体变 公司系由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设立,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登记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码:91350128685097908U)。 91350128685097908U)。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1,478.8022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元。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董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董事
会制定。 会制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3 第一百四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
职责权限为: 为:
…… ……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
散: 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或者被撤销;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四)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
或者被撤销; 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 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
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 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 解散公司。
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修订前:
第十九条
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曾而斌 18,400.00 92.00 净资产折股
福建星海贸易有 2015 年 1 月
限公司 31 日
郑玉芳 400.00 2.00 净资产折股
总股本合计 20,000.00 100.00 - -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后:
第十九条
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货币(净资 2015 年 1 月
曾而斌 18,400.00 92.00
产折股) 31 日
福建星海贸易有 货币(净资 2015 年 1 月
限公司 产折股) 31 日
货币(净资 2015 年 1 月
郑玉芳 400.00 2.00
产折股) 31 日
总股本合计 20,000.00 100.00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