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3 2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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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丽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议事效率,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划(草案)》
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2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14.832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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