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
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706,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以上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广彬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股份数量为 36,51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2.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4%。
上述股份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司法执行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存在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或两者结合等方式被动减持情形,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 1,670,19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84%,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本次被动减持将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
司股份 17,787,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
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其他方式取得:
许广彬 5%以上第一大股东 58,706,793 29.17%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减持 减持方式 持原
名称 量(股)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比例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
按 市 协议转让
固 定 : 固定: 超过:1,670,190 股 2024/8/14 ~ 司法
许广彬 场 价 取得、其他
格 方式取得
超过:1,670,19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情形,实际减持时间、方式、价格暂
无法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