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4-05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 12 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的股份,
即回购账户中 1,918,600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
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626,898,036 股 减 少 为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
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联系人:陶钧 祝迪生
联系电话:0571-5808 5608
传 真:0571-5808 5606
电子邮箱:zqb@dazd.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 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