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期间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投屏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及核查情况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
《上市规则》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以
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