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3 00:26: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
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
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瀚蓝固废”)与新源(香港)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香港”)等其他主体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瀚蓝固废收购新源香港持有的厦门新源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新源”)40%股权。
  上述收购涉及的交易标的所从事的业务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相近业务范围。
本次交易已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已单独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故不再计算两次交易累计数额及财务数据占比。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同一交
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
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瀚蓝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